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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正厅级干部“捞钱”给孩子买房,却被朋友截留贿款

周少平称,另外的30万元系自己代马啸支付的餐馆装修款项费用。2018年,马啸曾向周少平要30万元作为装修款,精明的周少平并没有出这个30万元,而是把“皮球”踢给了姚绪龙,直接向姚绪龙要了30万元给马啸。事后马啸曾跟姚绪龙提及此事,姚绪龙则明确说这30万元不用还了。

人财两空,铁窗度余生

2019年2月22日,马啸因涉嫌严重违法被山东省监察委员会留置;4月28日,马啸因涉嫌犯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6日被逮捕。

6月6日,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对马啸受贿案提起公诉,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12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7月5日召开了庭前会议,并于7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8年,被告人马啸在担任山东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兼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建工项目公司、姚绪龙等七家单位或者个人在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224.3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啸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啸到案后,如实供述办案机关已经掌握的犯罪事实,并主动交代了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其他犯罪事实,构成坦白,可以对其从轻处罚。由于被告人马啸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大部分已被追缴,可以酌情对其从轻处罚。辩护人所提与此相应的辩护意见成立,予以采纳。

2019年12月30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公布该案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马啸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违法所得人民币1224.32万元予以追缴。

这样,马啸不仅要将已经收受的1200万余元贿款全部吐出,还要因此在牢狱中度过自己的晚年,真可谓竹篮打水一场空。

(本文除马啸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刘辉 审核:陈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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